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Technical code for fire safety of construction site

GB/T 50720-201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1年08月01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局部修订条文的公告

现批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标准名称修改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标准编号修改为GB/T50720-2011。

局部修订后的条文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在《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登。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6月30日

中国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042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720-2011,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1、4.2.1(1)、4.2.2(1)、4.3.3、5.1.4、5.3.5、5.3.6、5.3.9、6.2.1、6.2.3、6.3.1(3、5、9)、6.3.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六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 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总结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经验和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考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 6 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经验的总结和积累,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 158 号,邮政编码:41000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条文说明

制定说明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6月6日以第1042号公告批准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本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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