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要求


5.1 一般要求

生产者应对其提供的 A 类泡沫灭火剂产品性能声明以下内容。

a) 产品规格型号。

b) 是否受冻结、融化影响。

c) 是否为温度敏感性泡沫液。

d) 适用水质:适用于淡水,或者淡水和海水均适用。

e) 凝固点特征值:代号 T (℃)。

f) 用于灭 A 类火的特征值:

1)混合比特征值:代号 HA,HA应不大于 0.5%;

2)25% 析液时间特征值:代号 tA(min);

3)发泡倍数特征值:代号 FA。

g) 用于隔热防护时的混合比特征值:代号 HG,HG应不大于 1.0%。

5.2 技术要求

5.2.1 A 类泡沫灭火剂泡沫液的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标准附图

5.2.2 A 类泡沫灭火剂泡沫溶液的性能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标准附图

5.2.3 当 A 类泡沫灭火剂出现表3所列情况之一时,即判定为温度敏感性泡沫液。

标准附图

在《A类泡沫灭火剂 GB27897-2025》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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