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制孔


5.3.1 铝合金构件制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多轴立式钻床或数控机床、数控加工中心等制孔。

2 当同类孔径较多或孔的数量较多时,应采用数控加工中心制孔。

3 当孔的数量较少时,可采用样板划线制孔。

4 当精度要求较高时,整体构件应采用成品制孔。

5.3.2 孔在零部件上的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5.3.3 孔的分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节点中一根杆件与板相连的所有连接孔应划分为一组。

2 在接头处,通用接头半个拼接板上的孔应为一组,阶梯接头两接头之间的孔应为一组。

3 在相邻节点或接头间的连接孔为一组,但不得包括以上两款中所指的孔。

条文说明

5.3.1、5.3.2 通常情况下孔径偏差只允许正偏差不允许负偏差。孔距偏差可以是正偏差或负偏差。

在《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规程 JGJ/T216-2010》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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