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外观检查


7.1.1 对照设计图样和相关技术文件资料,目测或用通用量器具检查,样品的工作温度范围、工作压力等基本参数。检查样品的结构、尺寸和充压气体、贮存容器的容积和直径、部件材料等。

7.1.2 目测检查部件标志的内容和固定方式。

7.1.3 检查样品工艺一致性情况,目测有无加工缺陷、表面涂覆缺陷、机械损伤等现象。

在《细水雾灭火装置 XF1149-2014》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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