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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GB5135.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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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目录
5.1 外观检验
使用目测和量具检验湿式报警阀、延迟器和水力警铃的外观标志、基本参数、材料、零部件等,应符合4.1,4.2,4.3,4.4,4.9.1的规定。
上一节:5 试验方法
下一节:5.2 非金属材料的空气老化试验
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部分: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GB5135.2-2003》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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