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试验程序


11.2.1防爆试验

按10.3的规定进行防爆试验,若试件未发生爆炸,则继续进行以下试验。

11.2.2 耐火耐跌落试验

a) 停止加热,使耐火试验炉内温度降到(843±5)℃时,按GB/T 9978规定的标准时间一温度曲线,从(843±5)℃ 开始进行耐火试验,达到表6规定的追加耐火试验时间后,停止加热,取出试件;

表6 追加耐火试验时间

标准附图

b) 按9.3 d)~h)的要求进行耐跌落试验。

在《保险柜耐火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16810-2006》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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