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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GB2173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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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面积要求
场址有效面积宜大于2000m²。
人均居住面积应大于1.5m²。
上一节:5.3 可通达性要求
下一节:6 设施配置
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GB21734-2008》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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