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3 照明和插座


在机器空间内应设有永久性的电气照明,设备放置区域和工作区域的照度不宜小于200 lx。照明电源宜符合5.9.5.5的规定。

在机器空间内、邻近入口的适当高度处,应设置一个控制机器空间照明的开关。

机器空间内宜设置一个或多个符合5.9.5.5.2的插座。

注:照明和插座电源的控制见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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