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生产辅助用房
10.3.1 工艺送风室、组件清洗室、压缩空气站、变配电室、检验室、空调室、黏合剂调配室、保全室等与生产密切相关的生产辅助用房宜与生产厂房毗邻。
10.3.2 控制室宜设抗静电架空地板。
条文说明
10.3.1 生产辅助用房与生产关联密切,宜与主厂房贴邻建设或设在距生产车间相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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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工艺送风室、组件清洗室、压缩空气站、变配电室、检验室、空调室、黏合剂调配室、保全室等与生产密切相关的生产辅助用房宜与生产厂房毗邻。
10.3.2 控制室宜设抗静电架空地板。
10.3.1 生产辅助用房与生产关联密切,宜与主厂房贴邻建设或设在距生产车间相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