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 一般规定


15.1.1 仓储库房宜独立设置,所在位置应满足生产、储运、装卸的要求,仓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

15.1.2 仓储库房应保持通风,并应满足防鼠、防水、防潮、保温、防止阳光直射等要求。

15.1.3 仓储库房宜按储存物品的性质分类储存。

15.1.4 仓储库房布置应方便生产、运输、使用,宜靠近使用场所。

在《非织造布工厂技术标准 GB50514-2020》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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