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 90%粒径


7.8.1 仪器、设备

试验主要用到以下仪器、设备。

a) 天平:感量0.2g。

b)秒表:分度值0.1s。

c)激光粒度分析仪:精度0.1μm。

7.8.2 试验步骤

试验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a)称取5g超细干粉灭火剂试样放入烧杯中,加入50mL无水乙醇;

b)将烧杯放在超声波分散器上分散5min;

c)将分散好的试样倒入激光粒度分析仪的试样槽,进行测定,记录试验结果。

7.8.3 试验结果

取3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在《超细干粉灭火剂 XF578-2023》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