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规范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保证水力发电厂的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1.0.3 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在《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NB/T10881-2021》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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