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 电力电容器


7.10.1 电力电容器检查清扫周期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

7.10.2 电力电容器的检查、清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油箱应无明显凹凸、渗油、锈蚀和掉漆现象。

2 熔断器应完好无损,固定接触应良好,其额定电流应符合保护要求。

3 电容器室的运行温度及运行的本体温度不得超过制造厂的规定值。

4 放电回路及指示灯应完好。

5 通风道应畅通,风机运行应正常无异响。

6 双极对外壳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国家现行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的规定。

7 应检查电容器外壳的保护接地线是否完好,不允许接地的除外。

7.10.3 电力电容器预防性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的规定。

在《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58-2009》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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