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高温(运行)试验


5.6.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高温条件下使用的适应性。

5.6.2 方法

5.6.2.1 将试样及其底座放在高温试验箱中,接通控制和指示设备,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5.6.2.2 在温度23℃±5℃的条件下,以不大于0.5℃/min的升温速率,将温度升至55℃±2℃,在此条件下保持2h。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

5.6.2.3 试验后,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1h。然后按相应的5.2.1.3、4.3.3.2、5.4.1.2、4.5.1、4.5.2规定方法测量响应阈值。

5.6.3 要求

探测器应满足4.1.7.1规定。

5.6.4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16838的有关规定。

在《特种火灾探测器 GB15631-2008》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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