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一般规定


10.1.1 给水与排水设计应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的要求。

10.1.2 在严寒和寒冷地区建厂时,给水与排水管道应有防冻措施。

条文说明

10.1.1 本条规定给水排水设计的基本原则。国家水法明确规定,应实行计划用水和厉行节约用水,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水资源。国家环保和水污染防治法也明确规定,要保护自然水域,执行废水排放标准,防止废水对环境的污染。因此,应根据建厂地区水资源主管部门对水资源的总体规划,与有关方面协商对水的综合利用与协作。

在《加气混凝土工厂设计规范 GB50990-2014》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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