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 作用举例


C.1.1 永久作用可分为以下几类:

1 结构自重;

2 土压力;

3 水位不变的水压力;

4 预应力;

5 地基变形;

6 混凝土收缩;

7 钢材焊接变形;

8 引起结构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的各种施工因素。

C.1.2 可变作用可分为以下几类:

1 使用时人员、物件等荷载;

2 施工时结构的某些自重;

3 安装荷载;

4 车辆荷载;

5 吊车荷载;

6 风荷载;

7 雪荷载;

8 冰荷载;

9 地震作用;

10 撞击;

11 水位变化的水压力;

12 扬压力;

13 波浪力;

14 温度变化。

C.1.3 偶然作用可分为以下几类:

1 撞击;

2 爆炸;

3 地震作用;

4 龙卷风;

5 火灾;

6 极严重的侵蚀;

7 洪水作用。

注:地震作用和撞击可认为是规定条件下的可变作用,或可认为是偶然作用。

在《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153-2008》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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