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监控设备


主控项目

10.5.1 监控设备安装应牢固、端正,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0.5.2 监控设备的接地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0.5.3 拼接屏的拼接缝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10.5.4 模拟屏、拼接屏的安装应牢固可靠。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10.5.5 拼接屏之间的亮度、色彩不应存在明显色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5.6 摄像机及其配套装置安装应牢固稳定,云台转动应灵活。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10.5.7 自动跟踪监视器应反应灵敏,移动及时、准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运转记录。

10.5.8 机柜、箱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9.5.6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5.3 本条规定需检查全部组态界面,保持在接缝处没有重要信息丢失。

在《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4-2017》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