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构造规定


9.4.1 纤维布条带在全墙面上宜等间距均匀布置,条带宽度不宜小于100mm,条带的最大净间距不宜大于三皮砖块的高度,也不宜大于200mm。

9.4.2 沿纤维布条带方向应有可靠的锚固措施(图9.4.2)。

标准附图

9.4.3 纤维布条带端部的锚固构造措施,可根据墙体端部情况,采用对穿螺栓垫板压牢(图9.4.3)。当纤维布条带需绕过阳角时,阳角转角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20mm。当有可靠的工程经验或试验资料时,也可采用其他机械锚固方式。

标准附图

9.4.4 当采用搭接的方式接长纤维布条带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且应在搭接长度中部设置一道锚栓锚固。

9.4.5 当砖墙采用纤维复合材加固时,其墙、柱表面应先做水泥砂浆抹平层;层厚不应小于15mm且应平整;水泥砂浆强度等级应不低于M10;粘贴纤维复合材应待抹平层硬化、干燥后方可进行。

条文说明

9.4.1 为了避免出现薄弱部位,规定了纤维带的间距。

9.4.2~9.4.5 本规范推荐了纤维复合材端部及中部的锚固方式,锚固的可靠性,是决定加固是否成功的关键;当有可靠经验时,也可以采取其他锚固方式。

在《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702-2011》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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