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4 试验环境
B.4.1 试验环境应保持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65±10)%。
注:仲裁性试验的实验室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55%。
B.4.2 若试样系在异地制备后送检,应在试验标准环境条件下放置24h后才进行试验,且应作异地制备的记载于检验报告上。
在《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50702-2011》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
B.4.1 试验环境应保持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65±10)%。
注:仲裁性试验的实验室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55%。
B.4.2 若试样系在异地制备后送检,应在试验标准环境条件下放置24h后才进行试验,且应作异地制备的记载于检验报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