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 一般规定


18.1.1 灌区监测设计应根据工程规模、灌区特点、构筑物组成、生产管理运行等要求,综合分析确定监测设计的项目和内容。

18.1.2 灌溉与排水系统的监测内容应主要包括工程安全监测、水量及水质监测、环境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

在《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GB50288-2018》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