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 单级跌水与陡坡的过流能力和掺气水深


N.1.1 单级跌水与陡坡过流能力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计算:

1 单级跌水过流能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跌口为矩形或台堰形时:

标准附图

跌口为梯形时:

标准附图

进口为扭曲面连接时:

标准附图

进口为八字墙连接时:

标准附图

进口为横隔墙连接时:

标准附图

式中:Q——单级跌水设计流量(m³/s);

m——矩形或台堰形跌口流量系数;

bc——矩形或台堰形跌口宽度(m);

g——重力加速度(m/s2);

H0——包含堰前流速水头的堰上水头(m);

ε——边界收缩系数,可取1.0;

m1——梯形跌口流量系数,适用于上游渠道边坡系数m0=0.25~1.0,连接段长度L1≥3hmax(hmax为上游渠道最大水深);

bCB——梯形跌口底宽(m);

mCB——梯形跌口边坡系数;

h1——堰前渠道水深(m);

a——流速分布系数,可取1.05~1.10;

v1——堰前渠道断面平均流速(m/s)。

2 单级等底宽陡坡过流能力可按式(N.1.1-1)计算,但式中bc应以陡坡底宽bd代替。

N.1.2 陡槽段水流掺气水深可按下式计算:

标准附图

式中:h、hb——分别为陡槽计算断面的水深及掺气后的水深(m);

v——不掺气情况下陡槽计算断面的流速(m/s);

ξ——修正系数(s/m),可取1.0~1.4,流速大者取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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