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饮食业 catering trade

以从事饮食烹饪加工和消费服务经营活动为主的行业。

3.2 饮食业单位 catering unit

从事饮食业经营服务的单位。

3.3 油烟 cooking fume

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

3.4 环境敏感目标 environmental sensitive target

对环境变化易产生反应的对象。本标准指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场所。

3.5 保护建筑 candidacy listing building

具有较高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城市规划认为应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方法进行保护的建(构)筑物。

3.6 饮食中心 catering centre

指集中设置饮食业单位的区域。

3.7 井道 air shaft

用建筑材料制成的用于设置输送空气、油烟气等管道的土建竖井。

在《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554-2010》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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