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一般规定


4.1.1 金属与石材幕墙的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建筑设计立面要求和技术经济能力,选择金属或石材幕墙的立面构成、结构型式和材料品质。

4.1.2 金属与石材幕墙的色调、构图和线型等立面构成,应与建筑物立面其他部位协调。

4.1.3 石材幕墙中的单块石材板面面积不宜大于1.5㎡。

4.1.4 金属与石材幕墙设计应保障幕墙维护和清洗的方便与安全。

在《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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