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 支吊架


5.15.1 涂层

按6.58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涂层应符合GB/T 37267-2018中5.2.2的规定。

5.15.2 耐盐雾腐蚀性能

耐盐雾腐蚀性能应符合5.1.6.1的规定。

5.15.3 承载能力

5.15.3.1 抗震连接构件

具备抗震功能的支架组件,按6.59.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不应产生明显变形,当继续施加到1.5倍试验荷载时,不应产生滑脱。

5.15.3.2 管道连接构件

具备抗震功能的支架组件,按6.59.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不应产生明显变形,当继续施加到1.5倍试验荷载时,不应产生滑脱。

5.15.3.3 支吊架组件

按6.59.3规定的方法进行承载能力试验,支吊架变形量应不大于5mm。在拉伸试验荷载下不应破裂、脱离。

5.15.4 循环加载性能

具备抗震功能的支架组件,按6.6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中位移不应大于50mm。

5.15.5 疲劳性能

具备抗震功能的支架组件,按6.6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组件应无裂纹、明显变形及脱离等现象。

5.15.6 标志

在支吊架的明显部位应至少永久性标识:生产者名称或商标、型号规格,生产日期。

在《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 GB25972-2024》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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