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2 板构件的抗剪能力


F.2.1 当钢筋混凝土板构件在较弱方向(面外)受力时,应按墩柱计算剪切抗力和弯曲能力,且符合本规范附录F.1节的规定。

F.2.2 当钢筋混凝土板构件在较强方向受力时,应按下列公式验算抗剪能力:

0.85Vyd≥Vo (F.2.2-1)

标准附图

标准附图

Ae=0.8Ag (F.2.2-4)

式中:Vyd——设计剪切抗力(kN);

Vo——剪力需求(kN);

f'c——混凝土抗压强度标准值(MPa);

fsd——箍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MPa);

ρh——构件在剪力计算方向上的体积配箍率;

Av——计算方向箍筋的总截面积(㎡);

Ag——构件横截面的毛截面积(㎡);

Ae——构件横截面的等效截面积(㎡);

b——矩形构件与剪力计算方向垂直的截面宽度(m);

s——箍筋间距(m)。

在《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 GB50909-2014》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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