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机械危险防护


机械危险防护的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a)产品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良好的外壳防护和相应的稳定性,以及适应运输的结构。

b)产品不应出现以下情况:

1)尖角、棱以及粗糙的表面;

2)正常使用时接触或接近危险的运动部件;

3)金属屑、粉尘的飞甩;

4)气体的溢出;

5)外壳灼热或低温。

在《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19517-2023》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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