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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 XF/T579-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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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目录
6.6 燃气控制
车站站厅、站台、列车车厢、管理用房和隧道内严禁使用可燃燃气,工程作业中必须使用燃气设备时,应按程序申报并采取必要的消防监护措施。
上一节:6.5 电气火源控制
下一节:6.7 采暖控制
在《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 XF/T579-2005》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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