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采暖控制


车站站厅、站台、列车车厢和管理用房内不得采用明火、电炉和电热采暖器采暖,采暖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应超过80℃。

在《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 XF/T579-2005》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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