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装置的出厂检验抽样基数由生产单位根据实际生产量自定,样品数量结合表5和附录A〜附录C的要求确定。
灭火装置的型式检验抽样基数不应少于附录A〜附录C规定的样品数量的五倍,采用一次性随机抽样。
气溶胶发生剂和热气溶胶灭火剂试验所需数量(含所需灭火装置数量)根据试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