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 控制方式


8.7.1 运煤系统中各相邻连续运煤设备之间应设置电气联锁、信号和必要的通信设施。

8.7.2 运煤系统的控制方式应根据系统的复杂性及设备对运行操作的要求确定,可采用集中控制、自动程序控制、就地控制方式。对采用自动程序控制或集中控制的运煤系统,可根据控制要求设置就地控制按钮。控制室不应设在振动和煤尘大的地点。

条文说明

8.7.1、8.7.2 系新增条文。

增加了运煤系统的电气联锁、信号及控制方式的有关内容。

在《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2011》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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