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 测量与仪表


16.4.1 测量与仪表的设计应满足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要求,并能准确地测量、显示工艺系统各设备的运行参数和运行状态。

16.4.2 测量与仪表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锅炉的主要运行参数应包括下列内容:

1)炉膛压力或负压。

2)汽包水位。

3)锅炉金属壁温。

4)烟气含氧量。

5)煤粉锅炉炉膛火焰监视。

6)循环流化床锅炉床温。

7)循环流化床锅炉床压。

8)锅炉出口主蒸汽压力。

9)锅炉出口主蒸汽温度。

10)锅炉母管蒸汽压力。

11)锅炉母管蒸汽温度。

2 汽轮机的主要运行参数应包括下列内容:

1)汽轮机调速级压力(如果有)。

2)各段抽汽压力。

3)各段抽汽温度。

4)汽轮机排汽真空。

5)汽轮机转速。

6)汽轮机轴承金属温度。

7)汽轮机振动。

8)汽轮机轴向位移。

9)汽轮机润滑油压力。

10)汽轮机主汽门前蒸汽压力。

11)汽轮机主汽门前蒸汽温度。

12)主蒸汽流量。

3 热网的主要运行参数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外供热温度。

2)对外供热压力。

3)对外供热流量。

4 除氧给水系统的主要运行参数应包括下列内容:

1)除氧器水位。

2)除氧器压力。

3)主给水压力。

4)主给水流量。

5 脱硫系统的主要运行参数。

6 辅助系统的主要运行参数。

7 空冷岛系统的主要运行参数。

8 主要辅机的状态和运行参数。

9 仪表和控制用电源、气源的状态和运行参数。

16.4.3 检测仪表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仪表精度等级应符合以下要求:

1)经济计算和分析的检测仪表0.5级。

2)主要参数的检测仪表1级。

3)其他检测仪表1.5级或2.5级。

2 仪表和控制设备应根据所在区域选择适当的防护等级。

3 测量腐蚀性或黏性介质时,应选用具有防腐性能的仪表、隔离仪表或采用适当的隔离措施。

4 根据危险场所的分类,对于装设在爆炸危险区域的仪表和控制设备,应选择合适的防爆仪表和控制设备。

5 不宜使用含有对人体有害物质的仪器仪表,严禁使用含汞仪表。

16.4.4 主辅机设备和工艺管道应装设供巡检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就地操作的就地检测仪表。

条文说明

16.4.1、16.4.2 系原规范第13.3.1条~第13.3.7条的修改。

采用分散控制系统(DCS)、可编程控制器(PLC)技术后,检测指示、记录、积算、报警等功能由DCS或PLC微处理器完成,并通过操作员站显示器显示和报警。本条列举了检测的主要内容和具体项目。

16.4.3 本条为新增条文。对检测仪表选择原则进行了规定。

16.4.4 本条为新增条文。

本条对巡检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就地操作的就地检测仪表设置进行了规定。

在《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049-2011》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