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一般规定


4.1.1 电力线缆和信号线缆严禁在同一线管内敷设。

4.1.2 综合布线系统的线缆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

条文说明

4.1.1 本条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电力线路与信号线路可能造成短接形成回路,会危及人员或设备安全;二是电力线路可能会对信号线路造成电磁干扰,使得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所以为保障人员以及系统的安全,避免电力线路的电磁场对信号线路的干扰,以保障信号线路正常工作,特将本条设为强制性条款。

在《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 GB50606-2010》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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