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 质量控制


14.3.1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系统主要设备安装应安装牢固、接线正确,并应采取有效的抗干扰措施;

2 应检查系统的互联互通,子系统之间的联动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监控中心系统记录的图像质量和保存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4 监控中心接地应做等电位连接,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14.3.2 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设备、器件的端接应规范;

2 视频图像应无干扰纹;

3 防雷与接地工程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16章的相关规定。

在《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 GB50606-2010》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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