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8 输血科(血库)用房


5.18.1 输血科(血库)用房位置与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自成一区,并宜邻近手术部;

2 贮血与配血室应分别设置。

5.18.2 输血科应设置血液处置室、配血、贮血、发血、值班、更衣、卫生间等用房。

条文说明

5.18.1、5.18.2 根据输血管理的有关要求,综合医院由城市血站统一供血,不再单独采血。医院血库只保留血液处置、贮血、配血功能,用房应按献血法的相关规定设置。

在《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标准 GB51039-2014(2024年版)》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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