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软件系统


4.7.1 操作系统的运维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定期查杀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

2 及时安装操作系统补丁程序;

3 定期整理磁盘碎片和磁盘文件;

4 定期审查系统日志;

5 备份和更新计算机设备驱动程序。

4.7.2 数据库管理系统的运维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及时进行数据库数据、日志备份或恢复;

2 数据库安全性和完整性的调整;

3 数据库崩溃时,进行重组与重构,并导入备份数据。

4.7.3 应用软件的运维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按照软件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日常操作,定期进行维护;

2 值班员及时准确填写软件操作日志,管理员定期查阅软件操作日志;

3 操作日志中应记录软件出现的问题;

4 按应用软件要求测试和验证报表输出功能;

5 对软件参数配置进行备份,定期备份运行数据,清理垃圾数据;

6 软件重新安装应导入正确的备份配置,测试和验证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7 软件打补丁或版本升级前应对原程序和数据进行备份。

条文说明

4.7.1 应定期对软件系统进行技术维护、性能评估及安全评估,确保建筑智能化系统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应用软件安全、稳定、持续地运行。

在《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JGJ/T417-2017》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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