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一般规定


11.1.1 本章适用于会议系统的系统运行、系统维护、系统维修和系统优化。

11.1.2 会议系统运维的对象宜包括会议扩声系统、会议视频显示系统、会议灯光系统、会议同声传译系统、会议讨论系统、会议电视系统、会议表决系统、会议集中控制系统、会议摄像系统、会议录播系统和会议签到管理系统。

在《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JGJ/T417-2017》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