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 一般规定
19.1.1 本章适用于能效监管系统的系统运行、系统维护、系统维修和系统优化。
19.1.2 能效监管系统运维的对象宜包括对建筑能耗的采集、计量、监测、分析、调控的硬件和软件。
在《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JGJ/T417-2017》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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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 本章适用于能效监管系统的系统运行、系统维护、系统维修和系统优化。
19.1.2 能效监管系统运维的对象宜包括对建筑能耗的采集、计量、监测、分析、调控的硬件和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