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 双向交通标志


7.13.1 下列情况应设置双向交通标志:

1 由双向分离行驶进入临时性或永久性双向不分离行驶的路段;

2 由单向行驶进入双向行驶的路段。

7.13.2 标志距双向行驶过渡段起点距离,应按本规范表4.3.2的规定取值,并可在驶入双向行驶路段前适当位置重复设置。

条文说明

7.13.1 由双向分离行驶进入临时性或永久性双向不分离行驶路段时双向交通标志的设置(图42),以及由单向行驶进入双向行驶的路段时双向交通标志的设置(图43)。

标准附图

图42 双向交通标志的设置1

标准附图

图43 双向交通标志的设置2

在《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51038-2015》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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