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风道、风井、风机房


10.5.1 风道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送、排风设计风速不宜大于10m/s;

2 风道吸入口处应设置防止异物吸入的网罩;

3 风道内应采取可靠防排水措施,防止渗漏水;

4 风道内应设置检修用进出口楼梯和照明灯具;

5 风道内壁面应光滑平整,断面变化处应平顺过渡。

10.5.2通风井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隧道进风井应设在空气洁净地方,进风应直接采自大气;

2 排风井的高度应满足废气排放的环境保护要求,排风应直接排出地面;

3 当采用高风井集中排放废气时,应采用向上高空直排方式,风速宜取用10m/s;

4 当进、排风井合建时,应确保排风不回流至进风口。

10.5.3 隧道轴流风机的设置和选型应满足以下要求:

1 隧道每一通风系统送(排)风机台数宜为2台~3台;

2 单向运转风机效率不宜小于85%,双向运转风机效率不宜低于75%。

10.5.4 射流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射流风机的纵向间距及与洞口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同组并列吊装的射流风机中心间距不应小于风机直径的2倍;

2 吊挂在行车道内的射流风机宜位于建筑限界以外15~20cm处,风机轴线与隧道轴线平行;

3 支承风机的结构强度不应小于实际静载荷的15倍,风机安装前应做支承结构载荷试验;

4 射流风机射程范围内气流应尽量不受其他构筑物(如情报板、指示牌、照明灯具)的阻挡。

10.5.5 通风系统设备、管道及配件布置安装应能为安装、操作、测量、调试和维修预留空间位置。

10.5.6 通风机房应为大型通风设备的运输、安装设置通道或孔洞,并应能装设起吊设施。

在《道路隧道设计标准 DG/TJ08-2033-2017》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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