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 防灾通信


17.7.1 运营管理中心应设紧急电话主机,隧道行车区域、人行横通道应设紧急电话分机。

17.7.2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消防泵房、防排烟机房、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变配电室、监控机房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手动报警按钮和消火栓按钮处宜设置对讲电话插孔。

17.7.3 紧急电话主控设备应能选呼、组呼相关分机,且能在主控设备上显示和查询详细呼叫记录。

17.7.4 隧道内紧急电话分机设置间距不应超过150m,宜设置在行车方向右侧。

17.7.5 隧道内紧急电话分机应满足防潮、抗噪声要求。

17.7.6 隧道内应设置公安、消防无线引入系统,并满足公安、消防统一调度要求,运营管理中心应设防灾无线通信调度台。

17.7.7 隧道内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该系统可与隧道内设置的有线广播共用。

17.7.8 运营管理中心应设应急广播主控设备,能实现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救援广播。参与隧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广播。

在《道路隧道设计标准 DG/TJ08-2033-2017》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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