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通风控制


10.7.1 隧道内应设置空气环境检测系统,对隧道内CO、能见度、温度和风速、风向等进行实时监测,控制系统应根据监测情况调整通风设施运行模式。

10.7.2 隧道通风设备应设置就地和远程两级控制。

10.7.3 当隧道送、排风机的风量可调节时,风机风量档级划分和风量变更应符合以下规定:

1 风量档级取用系统总容量的15%~20%为一档,并应考虑营运电力消耗;

2 风量变更周期不宜低于15min。

在《道路隧道设计标准 DG/TJ08-2033-2017》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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