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 开关量控制及联锁


12.7.1 开关量控制的功能应满足机组启动、停止及正常运行工况的控制要求,并应实现机组在事故和异常工况下的控制操作。开关量控制应包括下列功能:

1 实现泵、风机、阀门、挡板的顺序控制、单个操作及试验操作;

2 发生局部设备故障跳闸时,联锁启动和停止相关的设备;

3 实现状态报警、联锁及保护。

12.7.2 顺序控制方式应由工艺及运行要求决定,并应满足工艺过程控制要求。

12.7.3 顺序控制应设有工作状态显示及故障报警信号。顺序控制过程中出现保护、联锁指令时,应将控制进程中断,并使工艺系统按保护、联锁指令执行。顺序控制自动进行期间发生任何故障或运行人员中断时,应使正在进行的程序中断,并应使工艺系统处于安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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